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一版: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卧室摆放新家具后女子得病
甲醛超标家具商被判赔偿
李自庆

  南京一女子购买了一套六门橱家具,但自从把这套家具摆进卧室后,她就免疫力下降并经常感冒,经医院诊断为过敏引起的肾炎。她委托相关部门对家具所释放的甲醛量进行检验,结论是甲醛超标。她认定造成自己疾病的元凶正是这套不合格的家具,故一纸诉状将家具经营者及出租经营场所的家具城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8.5万余元。

  摆放新家具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2004年12月15日,时年23岁的南京女孩季敏为方便生活,特意到位于南京市江东路的神马家具城选购门橱,她在一个叫明洋家具经营部的摊位上看中了一款六门橱,便向老板李瑞咨询家具的质量问题。李老板告诉她:“我这里的家具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使用材料很环保,你根本不用担心。”季敏于是花1100元将六门橱买了回来,并摆放在卧室内。
  新橱的气味很重,早上起床后季敏总感到头昏脑胀,开始她没太在意。时间一天天过去,家具排放的甲醛气味依旧浓重,季敏常常觉得身体乏力,并不时患感冒。不久,季敏又发现身体多部位出现带血点的皮肤过敏症状,遂到大医院就诊,被医生诊断为“过敏性紫癜”,后经药物治疗病情有所好转。
  季敏觉得是新购买的家具让自己得病的。季敏去找李老板交涉,李老板根本不认可季敏的说法。
  2005年6月,季敏的病再次发作,经江苏省人民医院诊断,季敏患上了“紫癜性肾炎”,身体出现浮肿症状,此次发病季敏共住院6天。看了医生的诊断结论,这一次李老板意识到情况不妙,在季敏及家人的要求下,李老板为其垫付了3900元的医疗等费用。

  协商不成走上法庭主张权利
  季敏的病情还在继续,之后她又入江苏省中医院进行治疗,但收效不大。季敏又去找李老板交涉赔偿事宜,可这一次她彻底失望了,李老板已经自行注销了经营部,并退出了家具城内的租赁场地。
  6月30日,季敏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争议家具所作的检验结果出来:送检样品经检验,甲醛释放量不符合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实测甲醛释放量的结果为3.0mg/L,而规定标准为不能大于或等于1.5mg/L。有了这个检验结果后,季敏继续找李老板及家具城交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由于分歧太大,协商没有成功。
  2006年8月,季敏一纸诉状将李老板及作为场地租赁方的家具城告上鼓楼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8.53万元。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委托南京鑫盾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紫癜性肾炎与诉争家具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分析认为:过敏性紫癜病的发生,除了与环境因素(气候、花粉、食物、药物、化工原料等)相关,其本质是由于肌体的免疫系统功能紊乱,与自身的过敏性体质密切相关。经咨询相关医学专家,临床确实出现过类似病例,两者存在一定的临床联系,但迄今为止还缺乏相关的科学根据,故季敏所患肾炎与该“甲醛超标的六门橱”之间并不能明确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是甲醛作为一种明确的刺激性毒物,不排除其是发病及导致病情加重的诱因。
  鉴定人员出庭时还陈述:过敏性紫癜必须满足过敏源、过敏性体质两个条件,该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甲醛超标是过敏源之一,甲醛超标加上过敏性体质会引起过敏性紫癜;目前不能肯定原告疾病系由甲醛超标引起,但也不能排除,其甲醛作为有毒气体可能加重原告疾病或作为一个诱因存在;过敏性紫癜中的三分之一患者会引发慢性肾炎,需要长期治疗,因生育对肾脏及心脏有影响,最好不要生育。

  判决获赔各项损失两万余元
  庭审中,原、被告互不相让,交锋十分激烈。季敏坚持自己的诉讼主张不愿妥协,而被告李瑞则认为原告的病情与自己出售的家具关系不大,表示不愿意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证据证实,可以认定李瑞销售的诉争家具甲醛释放量为国家限制标准的两倍,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为不合格产品。李瑞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司法鉴定书的内容及鉴定人员的当庭说明,原告所患的过敏性紫癜疾病必须满足过敏源、过敏性体质两个条件,作为过敏源之一的甲醛超标加上过敏性体质会引起过敏性紫癜,目前虽不能肯定原告疾病系由甲醛超标引起,但也不能排除甲醛作为有毒气体可能加重原告疾病或作为一个诱因存在,法院认定原告所患紫癜性肾炎与甲醛超标的诉争家具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但原告自身的过敏性特异体质,也是所患疾病发生的必不可少的一个原因,应当适当减轻被告李瑞的侵权赔偿责任。
  原告有证据证明,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损失共计为23513元。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被告李瑞承担原告11757元的赔偿责任。由于原告患紫癜性肾炎,长期服药不仅会影响身体健康,而且还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精神痛苦客观存在,故被告李瑞应给付原告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本案案情,该费用应确定为1万元。综上,被告李瑞应赔偿原告共计21757元。被告李瑞此前已垫付的3900元医疗费不在原告诉讼请求之内,不作扣除。原告退货后,被告应当将货款1100元给付原告。
  被告家具城对于被告李瑞不能赔偿上述款项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11月5日,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率。
  (文中季敏、李瑞为化名)